游戏公会,正规军之路应当怎么走 | “游”法可依

2019-05-09 20:27
来源:手游那点事

文 | 手游那点事 | 张昌倩、朱宇倩

“游”法可依》是手游那点事与广东广悦杨杰律师团队联合推出的游戏相关法律知识栏目,该栏目会列举当下游戏市场中最受关注的法律纠纷案例,由杨杰律师团队中的资深律师进行法律层面上的解读。在第四十五期的《“游”法可依》当中,杨杰律师团队将为大家带来——游戏公会,正规军之路应当怎么走?

日前,广东阳江警方发布新闻称,在广州、阳江共计抓获诈骗涉案人员202人。据了解,涉案人员主要是以网上婚恋交友模式结交男性,并引导对方进入游戏平台进行充值,同时以专业话术引诱、PS女性照片或机票、现实见面等方式刺激用户消费。无独有偶,重庆万州警方也于3月抓捕犯罪嫌疑人12人,犯罪手法基本类似,都是通过以欺骗的手段不断引诱用户在游戏中进行消费。而这些方式,正是目前业内大部分公会的主流运营手段。

那公会到底在整个游戏行业生态圈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公会到底是否存在此公会与彼公会的区别;为什么同样是做公会,有的公会会触犯法律红线而面临牢狱之灾,而有的公会却可以冲击资本化之路;在不同的公会形态中又分别存在着怎样的业务与法律风险,在本文中,我们将稍做探讨。

目前通行的公会,无论是公司形式、还是个人形式,都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公会的纯粹。不再是玩家为了完成某项游戏任务或者更好的体验游戏乐趣而自发的聚集在某一个团队中,而是愈发商业化,更多的是将对玩家的维护作为赚钱的手段,形成了现有的熙熙攘攘的商业模式。而根据公会业务发展的现状,我们可以将目前主流的上游公会分成如下几类:

一、折扣公会:俗称的”拿/放端“,以混搭中长尾渠道为主

个人公会会长从推广方获取CPS包,与推广方约定分成比例,并按周甚至按日进行结算。不可否认存在一部分的会长是使用正规手段来推广该产品,正当获取利润;但更多的会长是采用返利的方式推广产品,一方面会长会以较低的充值折扣、首充号去吸引新用户,同时也会对老用户提供较大幅度的充值优惠,在玩家充值后以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的形式,将大部分利润让渡给玩家。此种做法,玩家可以花较少的钱来体验游戏,会长仍能保留部分差价作为利润,宾主两欢。并且该返利的行为并不影响推广方的收益,反而能够高效的刺激用户的充值欲望快速提升游戏流水,因此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商业模式。但由此存在的推广方对会长的行为不可控、影响正常玩家游戏体验、破坏游戏平衡等众多问题也不容忽视。

截图来源于淘宝PC端

除此之外,这种类型的公会推广模式,一般比较容易发生以下两个方面的纠纷:

首先,对于玩家而言,基于互联网的特性,玩家与会长并不存在现实中面对面的联系,这种返利行为更多的是建立在玩家对会长的信任之上,双方仅凭一个微信或者QQ而保持联系,而一旦会长以某次活动提供高额返点为诱饵引诱玩家进行大额充值后,却又不对玩家进行约定比例的返还,甚至对玩家进行拉黑,逃避玩家的联络。虽然玩家仍然获得了对等金额的游戏虚拟货币或道具,但事实上玩家是因为考虑到返利的折扣而充值了一个实际高于其承受能力的额度,从而将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截图来源于九游论坛

其次,对于推广方而言,玩家可能会认定该返利人员与官方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最直接的救济方式便是找官方客服进行投诉与追偿。而推广方早就将收到的玩家充值款以日结的方式结算给了会长,一般也无法对玩家的补偿请求做出有效的反馈。如果遇到强势的玩家,还可能引发诉讼等风险。

二、自建公会:俗称的“绿色公会”,通常以独立开服为主

这种公会一般以公司统一管理、员工自建公会的形式存在,对公司的管理能力、规模、资金周转能力均有一定的要求。该类公司一般采用人海战术,为方便产品合作一般将主要管理团队放在游戏产品发达地区,而在三四线人力成本较低的城市组建人海推广团队。推广团队中最核心的便是团长与推广员,推广员的主要工作任务便是去各大热门游戏、贴吧、QQ群等玩家聚集地联络玩家,将玩家聚集到微信或者QQ游戏群后,以同是玩家/群友的身份向这些玩家推荐其负责推广的游戏,当有玩家表示对该款游戏有兴趣后,便由团长接手进行后续维护,循此往复。团长的任务便是以公会的形式带领该部分玩家在游戏中深入体验,并且通过非折扣的其他多种手段持续刺激玩家消费。一般而言,团长在其负责每个区服都会组建一个公会,能力强的团长甚至可以同时管理5-10个公会。

该种推广行为看起来似乎很健康,玩家是否体验推广员推荐的游戏、进入游戏后是否充值、充值多少钱都是取决于玩家自身的意愿。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隐患。

首先,公会进行推广的目标对象,往往是其他热门游戏、或者同类型游戏里的游戏玩家,公会会通过各种方式,引导玩家从这些热门游戏或者同类型游戏转去推广游戏,公会将该部分玩家导流去其推广游戏的行为,将会引发被导流游戏运营主体的不满。

其次,由于推广的大部分游戏中,男性玩家占比相对较高,为了更好的吸引玩家加入微信群,一般推广员会采用女性身份来做伪装,培养专门的女性QQ号及微信号,在QQ空间及微信朋友圈营造女性形象,该阶段可参考红极一时的“卖茶小妹”的套路。推广员一步步获取玩家的信任后再适时向玩家推荐“自己正在玩的另一款游戏”。为了引导玩家能够充值,有些可能会为重度氪金玩家提供“VIP服务”,有“可爱迷人的小姐姐”与玩家在游戏中成为情侣,并希望玩家为其送各种虚拟游戏道具,或者其他层出不穷的需要充值的理由,如培养情侣装备宠物、在游戏中生儿育女。而作为“恋爱”的回报,在微信上玩家将时不时收获靓丽的美照与嗲嗲的语音消息。更有甚者,“小姐姐”会在微信上欣然收取玩家给的“零花钱”,也会告诉玩家如果在游戏中为其花费巨资的话,双方可以在现实中见面成为男女朋友或者有更进一步的行为等,而在玩家真的进行了大额充值后,面临的也可能是被拉黑的结局。在此种情况下,可以预想有些玩家将会采取比较激烈的措施进行维权。

三、公会推广中的法律风险问题

根据上述公会的介绍,可以发现在公会的运营过程中,一般会涉及三个方面的相对方,并基于推广行为和推广方式在面对这三个相对方主体时,各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隐患。下文将分别论述:

1.与被导量游戏的运营商的法律关系

如上文所述,由于公会推广的性质,很多公会在推广时不可避免的一个渠道,是其他热门游戏或者同类型游戏中的游戏玩家。公会通过各种推荐或者引导甚至引诱的信息,向玩家推送其推广游戏的产品信息,想进将该玩家导流去推广游戏。

由于玩家的精力及在游戏内的投入有限,有可能很多玩家在投入一款新游戏之后,将会抛弃前一款游戏,因此这种推广方式将可能导致被公会导量的其他游戏中的玩家流失,特别是如果公会集中性的针对某一款游戏的玩家进行推广拉人时,将会导致该游戏运营商的利益受损,由此也有可能引发该游戏运营商的维权。那公会从其他游戏导量的行为是否会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其他游戏的运营商的维权是否存在相关法律依据?

公会从其他游戏拉人引导玩家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更何况,有些公会在推广的过程中,采取的推广方式并不完全的合法合规,可能存在诸如充值返现、游戏比较、游戏混淆等话术,更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与公会推广的游戏玩家的法律关系

公会推广过程中所涉及到与玩家的法律关系,如公会仅向用户提供产品,不提供代充值服务也并不诱导充值,其风险相对较小,不在本部分讨论之列。此处主要针对上文所述的各种不合规行为所导致的风险问题:

(1)折扣公会模式中,个人公会会长承诺了支付返利,但将应返还给玩家的返利金额据为己有。

在会长向玩家提供充值返利服务的过程中,玩家是基于在该会长处成功获得多次充值返利的经验及当次会长的承诺,认为自己本次实际只需要支付少额的钱便可以获得高额的游戏货币而进行了充值,双方已经达成了合意,合同关系成立,玩家有权要求会长支付相应的返利。

而同时,如果会长在引导玩家充值时,由于会长会通过玩家的充值,从委托推广方获得一定的分成款利益,因此,会长为了获取更多的分成款收益,而谎称将提供用户相应的支付返利,而骗取充值款获得分成收益的行为,将有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当然此处会长提供的充值返利是否合法暂不在本部分讨论之列。

(2)自建公会模式中,采用“女性角色”假借“谈恋爱”“处对象”等方式诱导玩家充值。

关于冒充女性,假借“谈恋爱”、“处对象”等方式诱导玩家充值,是公会推广过程中的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以及该玩家的充值是基于游戏本身提供的服务,还是基于推广人员的恋爱话术等,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

但是,如公会确实存在组织大量人员冒充女性,以网上婚恋交友方式与男性结交,以专业的话术迷惑事主,使其陷入正在“恋爱”的错误认识,诱导其出于增进与“爱人”之间的感情而进入游戏平台进行消费,并根据其消费金额进行抽点提佣,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本文第一部分所列举的阳江警方的通报案例以及上一月重庆万州破获的类似案件,同样都是定性为诈骗罪。

3.与委托公会推广游戏的运营商的法律关系

大部分情况下,公会进行游戏产品的推广,是基于与被推广的游戏产品的开发商或者发行商的委托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委托推广方均要求其采取合法合规的推广方式,如果因为推广方式的违规给委托推广方造成了损失,将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公会的推广行为及演变:这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

以上,我们再梳理几个公会在日常运营及演变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风险。

1. 公会会长及公会公司为了获取用户,无所不用其极。虽然人海战术固然有效,但为了全方位的获取用户,现在很多公会公司都会批量采购其他游戏真实玩家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充值记录、性别等。通过打电话、加微信、群发短信等方式来邀请玩家体验游戏。如此,是否构成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

2. 现在也存在公会组建主播资源,以女主播的名义邀请用户入群成为主播的粉丝,一方面可以以视频直播、语聊等方式带领用户玩游戏,另一方面,用户在观看直播及参与语聊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打赏等行为。由于该类主播的对用户消费的目的性更强,同时直播与语聊的可监管性较弱,是否存在一些类似磕泡泡、使用低俗暴露等尺度较大的内容吸引玩家深入付费的情况,而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3. 公会还存在其他的一些演变,比如鼓励用户在游戏内充值较大的金额,可以永久免费玩该游戏,同时官方承诺按年支付不低于N%的年化收益,以此来招揽玩家。此种将金融玩法糅合至游戏当中的操作,如果官方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原本就是本着诈骗的目的来吸引用户进行大额充值,那么在诈骗罪的情形之外,是否还存在非法经营的问题?

4. 目前广深较多买量公司也会组建自己的GS团队,这也是游戏公会的一种转型,GS在游戏中以组建公会的形式来带领玩家玩游戏,通过自身的在游戏中的行为、帮派对抗、制造仇恨等来提升玩家的付费欲望,为玩家提供保姆式或陪玩式的游戏体验。一方面可以说是游戏托,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一种防止外部公会来拉人的防范措施。但鉴于该类型也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社保缴纳、员工管理等业务风险。

综上所述,公会这种商业模式万变不离其宗,目前还是以前端人海战术获取用户,后端为进入游戏的用户提供深入的游戏服务为主。作为公会服务的提供商们,应当对自身的员工及业务内容更好的进行规范,作为发行及研发商们也不必闻风色变,如何利用好合规的公会服务来提升自身收入才是关键。而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公会也在不断的演变发展当中,也会不断的产生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此时也应当根据各个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来进行有的放矢的分析及判断。由于篇幅限制,我们不再一一展开论述。

对公会及游戏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有兴趣深入了解的,建议可以参加广州广悦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与高新科技团队举办的系列沙龙活动。最近一期将于5月10日(本周五14:30)在广州广悦律师事务所举办,由杨杰律师主讲。欢迎识别下方海报中二维码进行报名。

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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